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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张燕 |
写信时间: | 2011-04-22 18:25:46 |
张燕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信件反映的内容,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第一时间,根据属地原则将湘康(康佳手机湖南总代理)岳阳办事处与您的工资纠纷事项交岳阳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调查。经过相关工作人员的调查与调解,由湘康(康佳手机湖南总代理)岳阳办事处一次性支付您销售工资390元,现该案已办结。
特此回复。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信时间: | 2011-05-09 11:51:00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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