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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孔炳炎 |
写信时间: | 2011-04-08 10:16:17 |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切实规范我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岳阳市城市公交管理局于2010年9月出台了《岳阳市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规范从业人员准入,进一步提升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形象。
根据《岳阳市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社会劳动保障相关政策要求,我市城市出租车行业将逐步建立从业人员劳动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行业。为进一步做好公交行业的新准入人员生活保障,要求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并督促出租车企业统一为承租业主购买人身意外险、承租业主为副班司机购买人身意外险,以提高抗风险能力;为进一步增加本地人就业机会,并按照国家《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持有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的相关规定,优先拥有本市户口的人员参与出租车经营。同时,针对目前我市出租车转让价格虚高,存在风险转嫁行为的现象,市城市公交管理局严格规范出租车转让市场管理,要求企业考察新承租业主的基本情况,告知风险,强化新承租业主风险意识、安全经营和文明经营意识,促进出租车转让价格合理合规。今后,我们将积极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以上事项,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回信时间: | 2011-04-26 08:20: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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