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写 信 人: | 刘灵军 |
写信时间: | 2011-05-10 16:49:49 |
经乡政府深入调查走访,现回复如下:
新建乡北垸湖村12组于2011年3月多次召开群众大会,讨论土地确权颁证一事。开会时刘灵军的妻子徐冬英也参加了会议。会议同意并通过以下决议:该组所有在外地已购住房且不回村对田亩进行耕种的在册农户,其原耕种土地均由组集中代管(北垸湖村12组类似刘灵军情况的共有5户),集中起来的田亩作为组级“机动田”,统一调剂。若今后此类对象回组居住,需要田亩耕种,组里负责将其田亩按政策调整到位。会议过程中,刘灵军的妻子徐冬英并未提出反对意见。刘灵军的父母也均按照人口比例分到了田亩。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北垸湖12组并未将刘灵军的责任田进行收缴,只是按照全组群众要求代为管理,是将《土地承包法》与现在农村实际情况有机的结合,使耕地发挥出最大效益,以便更科学合理的确权颁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特此回复。
华容县新建乡人民政府
回复部门: | 华容县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1-05-23 15:13:00 |
满 意 度: | 差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