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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张建国 |
写信时间: | 2011-06-14 11:53:49 |
受到投诉咨询后,我局高度重视,要求电费中心予以回复,具体情况为:
我市各类电费的计算,均是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及省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收取的,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况。目前收取的居民电费中,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应收价内电费、城市附加、农网还贷、库区移民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
如在电费收取、电力优质服务等方面仍有疑问,请随时致电“95598”解释咨询。
回复部门: | 市供电公司 |
回信时间: | 2011-07-06 17:24: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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