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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岳阳人 |
写信时间: | 2011-07-21 16:45:55 |
关于市长信箱“反映麦子巷外人行道停车
我局收到市长信箱“反映麦子巷外人行道停车问题”的市民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责成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7月29日,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彭运学和停车办主任黄万林主动联系来信市民黄先生,就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的规定,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除盲道外,要求宽度达8米至9米,在不影响路人通行的情形下才能施划停车泊位。在规定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确因沿街建筑未配套机动车停车泊位,且停放机动车不影响行人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妨碍交通视线、不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停车需求较大的,应备齐相关材料,书面报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现场勘查属实后,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划施划停车泊位。而麦子巷外人行道上施划停车位还未具备上述条件,所以暂时不能施划停车位。对于个别城管工作人员对黄先生态度不好、言词激烈的行为,支队向其表示歉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耐心细致地解释,黄先生对支队的回复表示理解和满意。
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市城管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信时间: | 2011-08-04 11:53: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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