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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郑文扬 |
写信时间: | 2010-12-29 10:09:38 |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当事人郑文扬信中提到的人还在,户口已注销的现象,岳阳县一些村组都有此情况。目前,岳阳县公安局正在针对无户口老人办理补登补录,但无户口人员现象形成的原因各种各样、情况也比较复杂,我们公安部门在办理补登补录手续时,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依据。如果当事人要把户口落到村组,因涉及其它村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还需村组出具同意落户的证明。
特此回复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信时间: | 2011-05-18 17:55: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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