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岳阳市买房,需要出具民政局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在办理过程中,民政局工作人员花了不到五分钟时间,所用纸张为一张A4纸,竟然收费50元。据在网上了解,临湘收费100元,华容收费80元,政府竟然冠冕堂皇地回复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不属于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职责,是服务行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可以作为婚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婚姻服务机构报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请问,物价局根据何种标准确定未婚证明需要50-100元的收费?难道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五分钟的工作时间加上一张A4纸就能收费50元吗?并且,现在全国多省市已取消了此类收费,为什么岳阳市政府还能将此作为收费项目呢?
写 信 人: | jescica |
写信时间: | 2011-05-03 10:3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