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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陈勇军 |
写信时间: | 2011-08-05 17:09:26 |
关于对青年东路拆迁户陈勇军同志来信的
回复
陈勇军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非常感谢你对青年东路建设的关注与支持。现就你的来信中提到的三点建议及要求回复如下:
一、恳请岳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在做出发展岳阳城市经济,搞好城市建设的同时,也应该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求将现行房屋征迁补偿标准按商品房价格涨幅比例上调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对原已签字的被拆迁户进行补偿。
青年东路建设项目所执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湘政函〔2009〕118号文件,这个文件自起草到出台前后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并通过了起草、讨论、听证、审批等一系列程序。你所提出的要求将现行房屋征迁补偿标准按商品房价格涨幅比例上调,不符合政策。同时项目部对你的房屋拆迁采取的是货币补偿安置(文件中第二十一条已明文规定),但市政府考虑近两年来物价上涨幅度较大,于二〇一〇年一月出台了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房(居民区)集中统一建设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0〕2号文件,按建设成本价对需要购房的被拆迁户给予了住房安置,从而缓解了被拆迁户购房难的矛盾。
二、将限价安置房最终卖给被拆迁户的价格进行公示,让拆迁户心里有底。
根据市安置办审批意见,白杨山安置房(青年东路安置点)按建设成本价供房,其基准价市政府明确安置房的价格因地段建设成本不同,同意参照德胜北路拆迁安置房同类型价格基础上上浮150元∕平方米,起步基准价约为1350元∕平方米。楼层调差从第七层起(含第七层)每增加一层增加30元∕平方米,顶楼不带屋顶花园的与1-6层同价。建设成本价以物价部门核准批复为准。
三、请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成立限价安置房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被拆迁户派代表加入该委员会,全程检查和监督在建限价安置房建设期间的质量、工期、材料等事宜,确保被拆迁户住上放心的限价安置房。
此条建议岳政办发〔2010〕2号文件中第七、八条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上是对你所提出的建议及要求的回复。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信时间: | 2011-08-23 15:14: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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