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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李顺 |
写信时间: | 2011-05-01 10:56:42 |
岳民信字〔2011〕40号
关于李顺同志有关信访问题的回复
市政府:
岳阳市北港乡枫树村中门组李顺,通过市长信箱咨询退伍军人的优抚政策,现回复如下:
目前适用退伍军人优抚政策有以下四类:
1、残疾退伍军人。是指军人因战、因公、因病(必须已在部队评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残条件,经法定审批程序,取得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经审批可享受国家伤残抚恤待遇。
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
3、参战退伍军人。是指曾在军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人员,所有参战行动均必须有档案记载,符合中央规定的参战时间、地点、部队代号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军队退役人员,经审批可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4、参核退伍军人。是指原8023部队和其他参加过核试验的人员。
特此回复。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回复部门: | 市民政局 |
回信时间: | 2011-05-20 15:13: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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