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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老何 |
写信时间: | 2011-05-04 11:14:07 |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岳阳城市正处在“东移北靠”发展时期,城市建设蒸蒸日上,目前岳阳又在开展“五创”提质工作,旧城的改造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因而城市的建筑行业空前活跃,这就给我们岳阳的渣土和混泥土运输行业创造了商机,然而岳阳的交通有规定,城区的主要街道不允许大货车通行,所以这些从事渣土运输的大货车和混泥土运输的灌车绝大部分只能在傍晚开始,因而也就形成了渣土车和水泥灌车大部分在夜间行车的局面。为抓好这些车辆的夜间安全行车,杜绝您来信所反映的一些违法和不规范行为,我们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开展夜间巡逻,加大对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开展,在新闻媒体也作了专题报道)。
二是会同城管部门加强对这些车辆的车容、车貌的整治,不允许车容不整、牌照不清的车上路行驶。
三是加强对从事渣土运输、水泥灌车运输车辆的驾驶人的管理,教育他们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最后,我们衷心地感谢您对我们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关注交通建设,谢谢!
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信时间: | 2011-05-18 16:34: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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