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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冀如 |
写信时间: | 2011-04-20 09:34:17 |
冀如同志:
首先,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因为四化建天伦城路口原设计为十字路口,但现在实际为丁字路口,所以,根据相关规定,“丁字路口右边无来车的车辆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允许直行”,我们为了提高通行率,保证通畅,按照惯例,将该路口北往南设计为常绿灯,没有充分考虑行人的通行,特致歉。
近日,我们通过反复测试及征求群众意见,重新设置了该红绿运行方式,希望您能满意。如有意见建议,请直接致电交警支队指挥中心8859000。
感谢您对交通安全的关注,感谢您对交警工作的支持!
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信时间: | 2011-06-10 16:17: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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