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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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水表电池也收费,二次加压供水已经收取了费用了,为什么还要再重复收费,按这种逻辑,水表损坏也会要我们出钱更换。
附件中有具体图片和之前水电公司的回复,称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望市政府为被开发商鱼肉的百姓做主!
写 信 人: | 轴心国 |
写信时间: | 2016-03-24 09:34:30 |
轴心国先生:
你好,你在市长信箱投诉新辉华府乱收费的信件收悉,我委即指派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安排人员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你小区物业公司现按4.50元/吨向业主收取水费,其组成为3.03元/吨基础水价+8%水损+0.3元/吨生活垃圾处理费+二次加压电费0.93元/吨。向业主收取的水费中不包括更换智能水表电池费用,物业公司为方便业主自行采购该水表型号电池按15元/个向需更换电池的业主收取,业主如不愿购买由物业公司提供的电池可自行购买更换水表电池。
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更换智能水表电池费用的行为未违反政策规定,特此回复。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回信时间: | 2016-04-07 16:39:04 |
满 意 度: | 好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果您对价格工作还有什么疑问可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12358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回信时间: | 2016-04-22 08: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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