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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荣 |
写信时间: | 2016-04-27 17:59:37 |
荣女士:您好!我委法制科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您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您可以休产假158天。
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信时间: | 2016-04-28 15:24:29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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