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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妈妈现年52岁,户口所在地岳阳市君山区良心堡镇,属城镇户口,因前几年村里移交身份信息,档案老会计掉了,农保没有入围,所以至今从未缴纳过养老费用,现知道2016年3月7日出了政策可以已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帐户补缴补建,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共缴费需96000元,至55岁退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是政策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是2016年4月21号已经过了时间,但是非常想要给妈妈一个保障。请问像这种政策还会有吗?此例情况因村里干部移交资料遗漏没有农保入围资格,该怎么缴纳可以55岁退休拿到养老金,谢谢!
写信人:许女士
写信时间:2016.4.30
写 信 人: | 许女士 |
写信时间: | 2016-04-30 15:54:03 |
许女士:
你好!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等规定,你母亲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请与户籍地养老保险机构联系!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信时间: | 2016-05-03 07:18:53 |
满 意 度: | 差 |
许女士:
你好!
接省人社厅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往前补缴补建养老保险关系的政策,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未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你反映的问题只能等待新政策出台,新政策如何规定以及是否能往前补缴目前不明。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信时间: | 2016-05-04 07: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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