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更换燃气表收费的问题
来信人: 领悟人生
来信时间: 2017-11-20 14:08:38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你们好!本人名下的燃气表安装于2009年3月,于2017年11月18因更换电池时,本以生锈的电池弹簧断裂而报修。上门师傅要求更换新表,并收了350元的燃气表费,但是他让我签名的白联单上并没有注明,而是在给我的红联单上用笔另外添上的。我事后觉得有点端倪,并打燃气公司热线电话反映,他们给我的回答也是说要收费。之后我又拨打了12345,今天有个8853007的电话打过来说,我这种情况属于人为损坏,必须要收钱。但我个人认为,我不存在人为损坏的行为,不应该支付此笔费用。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华润燃气公司
回复时间: 2017-11-21 09:53:22
回复内容:

您好:

我公司工作人员查到当时的维修单,上门的是一位经验比较丰富的维修师傅上门服务的。维修师傅判断情况为用户长时间未更换电池,导致电池锈死,表锈坏需要更换。人为损坏需要收取表具费用。目前费用已和维修所核对,已上交至公司营业大厅。您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我公司的热线电话96587。或者可以直接去我公司的营业大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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