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户口问题迁回老家问题
来信人: 小彭
来信时间: 2017-09-28 20:33:24
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

本人的户口2001年时,为了上学,由岳阳县甘田乡东升村迁至岳阳楼区新胜社区居委会青年提组,如今十几年过去了,一直在市区租房住,靠打零工为生,由于太不稳定,想把户口迁回原岳阳老家,不知能迁回么?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10-12 08:57:38
回复内容:

小彭:

你好!来信已收到,县公安局已指令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尽快核查并回复当事人。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湘公发[2014]2号《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湘政发[2016]12号《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目前暂无政策允许此类户口迁回农村原籍。

以上情况,特此回复。

岳阳县公安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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